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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水利基建項目關鍵工序質量管理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明白紙》的通知
冀水建〔2024〕2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務)局,雄安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廳直有關單位:
為保障增發國債水利基建項目關鍵工序質量和危大工程安全,我們組織制定了《水利基建項目關鍵工序質量管理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明白紙》,供大家在工作中參考。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的,請及時反饋廳建設處,以便進一步完善。
河北省水利廳
2024年4月12日
水利基建項目關鍵工序質量管理和危大工程
安全管控明白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北災后恢復重建重要講話精神,樹立“質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將增發國債水利基建項目建成民心工程、優質工程、廉潔工程,各項目法人單位和參建單位需進一步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緊盯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強化過程質量安全管控,提升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特印發此明白紙。
一、關鍵工序質量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
(一)項目法人單位
1.對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單位抽檢過程進行督促檢查,對報送質量監督機構核備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認定。
2.組織監理、設計及施工單位對項目中《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中尚未涉及項目質量評定標準及評定表格進行編制,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
3.組織(或委托監理單位)有關單位進行勘察、設計交底。
4組織(或委托監理)監理、設計、施工、工程運行管理等單位組成聯合小組,對重要隱蔽單元工程、關鍵部位單元工程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及時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
5.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對直接影響主體工程質量、進度與投資的臨時工程,制定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并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
(二)監理單位
1.根據《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和抽樣檢測結果,復核工程施工質量。
2.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或合同約定進行平行檢測和跟蹤檢測。
3.核驗施工單位上報的原材料、中間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核驗合格后在進場報驗單上簽字確認。平行檢測與施工單位自檢結果不一致時,組織施工單位及有關單位進行原因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4.施工單位未按施工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對原材料、中間產品進行質量檢測的,及時指示施工單位補做。
5.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單位人員、原材料、中間產品、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工藝方法、施工環境和工程質量等進行巡視、檢查。
6.主持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相關資料的移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復核和照管。
7.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控制網施測方案,對施工單位施測過程進行監督,批復施工單位施工控制網資料。
8.審批施工單位工藝試驗方案,審核施工單位工藝試驗成果及施工工藝。
9.參加工程設備安裝技術交底會議,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和工程設備供貨單位提供的安裝指導書進行安裝作業。
10.審核施工單位工程設備啟動程序,監督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備啟動與調試工作。
11.嚴格實施旁站監理,及時填寫旁站記錄。
12.參與(或者受項目法人委托組織)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聯合驗收。
13.監督施工單位取樣、送樣及試樣標記、記錄工作,共同與施工單位送樣人員在送樣記錄上簽字。
14.參與制定項目中《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未涉及項目質量評定標準及評定表格。
15.參與研究、確定直接影響主體工程質量、進度的臨時工程的質量檢驗項目及驗收評定標準。
16.組織填寫施工質量缺陷備案表。
(三)設計單位
1.及時完成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的移交工作。
2.參與制定項目中《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未涉及項目質量評定標準及評定表格。
3.參與研究、確定直接影響主體工程質量、進度的臨時工程的質量檢驗項目。
4.對需進行地質編錄的工程隱蔽部位,及時進行地質編錄工作。
5.組織設計交底工作。
6.參加工程設備安裝技術交底會議,提出安裝技術建議。參加工程設備啟動與調試。
7.參與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聯合驗收。
(四)施工單位
1.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
2.組織職能科室、施工班組進行施工圖會審,提請設計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完善。
3.組織技術管理人員、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復核和照管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
5.建立原材料、中間產品和設備采購管理制度,對進場原材料、中間產品質量進行檢驗,報監理單位復核。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6.據實測量、填寫單元工程(工序)質量評定數據,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復核。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步施工。
7.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通知項目法人和質量監督機構。隱蔽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隱蔽。
8.參與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聯合驗收。
9.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明確施工過程各環節、部位、節點質量責任人。
10.及時收集施工檔案資料,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質量資料。主體工程隱蔽部位施工、質量問題處理等,須保留照片、音視頻等文件。
11.出現質量缺陷時,制定缺陷處理方案,報監理單位同意后實施。
12.參與制定項目中《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未涉及項目質量評定標準及評定表格。
13.與有關參建單位研究確定直接影響主體工程質量、進度的臨時工程的質量檢驗項目及驗收評定標準。
二、常見關鍵工序質量控制要點
(一)建基面開挖
1.開挖的坡面應穩定,無松動,且不陡于設計坡度。
2.樹根、草皮、亂石等雜物,墳墓、洞穴、水井、泉眼、裂隙等按設計要求處理。
3.開挖中心線、高程、尺寸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4.主要建筑物基礎開挖、地下洞室開挖按重要隱蔽單元控制。
5.保護層開挖方式符合設計要求,接近建基面時,使用小型機具或人工挖除,不得擾動原地基。
(二)土方填筑
1.按設計要求對土料場土質、天然含水量等指標進行等進行檢測,結合運距、儲量、開采條件等因素選定取料區。
2.填筑前按頻次進行土料顆分試驗和擊實試驗。
3.填筑前進行土方填筑碾壓試驗,確定碾壓參數。
4.依規對土方填筑質量進行檢測。
5.土方填筑層間結合面做刨毛、灑水處理。
6.全斷面填筑完成后,進行削坡。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原材料及拌合物
(1)項目法人單位組織參建各方對商混供應商進行考察,確定合格供應商。
(2)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混凝土配合比。
(3)按規定頻次對混凝土原材料進行檢測。
(4)有抗凍要求的混凝土進行拌合物含氣量試驗。
(5)按規定頻次對混凝土設計指標進行取樣、試驗。
2.鋼筋制安
(1)依規對鋼筋質量進行檢測。
(2)按規范要求頻次進行鋼筋焊接接頭試驗。
(3)鋼筋型號、安裝位置、間距、焊接或綁扎、保護層厚度等應符合設計規定。
3.模板工程
(1)模板要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剛度和強度。
(2)模板的板面光潔、平整,拼接嚴密。
(3)模板與混凝土接觸面應涂刷脫模劑。
(4)模板上不得堆放超過荷載的材料及設備。
(5)未達到一定強度時不得拆除模板。
(6)模板錨固件應避開結構受力鋼筋。
(7)支架應支承在堅實地基或老混凝土上。
(8)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和孔洞頂部模板,跨度大于4m時,模板應設置預拱。
4.預埋件
(1)預埋件型式(型號)、尺寸、位置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
(2)預埋件安裝應牢固可靠,精度滿足要求。混凝土澆筑過程中,不應移位或松動,周圍混凝土應振搗密實。
(3)預埋鐵件應待混凝土達到設計要求強度、經安全驗收后,方可啟用。
5.混凝土澆筑與養護
(1)澆筑前,對基礎面或施工縫、模板、鋼筋、預埋件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并取得開倉證后方可澆筑。
(2)澆筑應保持連續性,因故停留過久出現初凝、塑性降低或無法振搗等情況,按照不合格料處理。
(3)混凝土澆筑過程中,不得在倉內加水。
(4)混凝土養護應連續進行,養護期間混凝土表面及所有側面始終保持濕潤。
(四)地基與基礎處理工程
1.地基基礎開挖時,按照規范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涉及基礎處理工程,如樁基、換填工程等,需編制工藝試驗方案。
2.基礎處理按規定開展相關檢測工作,做好施工記錄。
3.按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地基承載力等檢驗。
(五)砌石工程
1.漿砌石應由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砂漿配合比;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分層砌筑,砌筑砂漿應插搗密實;勾縫砂漿應單獨拌制,分次向縫內填充壓實;及時開展養護期工作,保持表面濕潤。
2.干砌塊石應鑲嵌牢固,由低向高按設計要求砌筑;石料應大小均勻、質地堅硬;單塊重量不小于設計要求。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職責和工作要點
(一)項目法人單位
1.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研究確定危大工程清單。
2.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和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
3.及時支付包括安全生產措施費在內的工程款,保障危大工程各項防治措施的落實。
4.參加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5.需進行第三方監測的危大工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
(二)監理單位
1.審查施工單位組織機構、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等是否符合要求。
2.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前,總監完成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
3.參加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4.結合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對實施情況進行旁站監理。
5.定期召開監理例會,分析、處理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和問題。
(三)設計單位
1.與監理、施工等單位共同確定涉及危大工程的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安全施工措施,必要時進行專項設計。
2.進行安全交底工作。
3.參加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四)施工單位
1.組織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
2.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組織專家召開專家論證審查會,按照專家審查意見修改后,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項目法人負責人簽字后實施。
3.實施過程中,對各環節、部位、節點,明確專人全過程進行監測、巡查。